第六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提案及決議公告
會議時間:108年12月16日上午11時整
會議主持人:吳理事長美鳳,吳監事主席和安
討論提案 (依決議公告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六案)
第一案
案 由:本會推派第九屆公務人員協會調解委員及爭議裁決
委員各三名,提請 追認。
說 明:
- 依銓敘部08.30部管二字第10848487721號函辦理。
- 本會業於10.8以全公協字第1081003900號文
將名單函報銓敘部,其名單如下:
- 調 解 委 員 :劉木松、林如恩、許慧瑩
- 爭議裁決委員:周 瑞、林淑連、陳宜欣
辦 法:由於上述委員之推派,業於本會第6屆理監事群組討論定案,名單提請追認後,於本會網站公告週知。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 由:本會第六屆會務人員聘任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 依本會章程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 檢送第六屆會務人員研擬名單一份。
辦 法:擬提請理監事聯席會議決後聘任,並於本會網站公告
週知。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 由:本會依章程規定成立各種委員會及任務編組,其召集
人之派任及工作分配,提請 審議。
說 明:
- 依本會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
- 本會原設7個委員會及1個小組:
公共關係暨文宣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福利服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申訴調解委員會、活動委員會、資訊委員會及年金改革因應小組。
辦 法:
一、考量本會會務運行,上開委員會擬予整併,將申訴調解委員會及年金改革因應小組併入法制委員會,僅設立6個委員會,另為利各委員會業務推動,各委員會除召集人由本會理監事擔任外,再置組長一人,由本會會務人員中擇一負責。至各委員會內委員人選,請各召集人就理監事、候補理監事名單中遴選協助推動,或於需要時另提人選組成之。
二、各委員會之召集人及負責組長建議名單如下,提請審議,俟通過後於本會網站公告週知。
三、如有必要時,請各召集人於下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能提出計畫構想及執行方案提會報告。
建議名單:
NO |
委員會名稱 |
召集人 |
負責組長 |
|||
所屬協會 |
職稱 |
姓名 |
職稱 |
姓名 |
||
1 |
公共關係 暨文宣委員會 |
法務部 公務人員協會 |
理事長 |
羅吉旺 |
本會 副秘書長 |
杜關東 |
2 |
財務委員會 |
全國 公務人員協會 |
理事長 |
吳美鳳 |
本會 副秘書長 |
葉書羽 |
3 |
福利服務委員會 |
海洋委員會 公務人員協會 |
監事主席 |
吳和安 |
本會 秘書長 |
沈賢銘 |
4 |
法制委員會 |
南投縣 公務人員協會 |
理事 |
李政憲 |
本會 辦公室主任 |
鄭蕙卿 |
5 |
活動委員會 |
考試院 公務人員協會 |
理事 |
王毅雄 |
本會 副秘書長 |
呂文龍 |
6 |
資訊委員會 |
高雄市 公務人員協會 |
常務 監事 |
王桂春 |
本會 副秘書長 |
張程翔 |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案 由:敬請推派本會109.1.1~110.12.31公教人員保險監
理委員會被保險人代表委員二名案,提請 追認。
說 明:
- 依銓敘部12.10部監字第10848805201號書函
暨本會章程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 該公保險監理委員會被保險人代表委員任期將於108年12月31日屆滿。
- 下屆任期係自109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 上述委員之推派,業於本會第6屆理監事群組討論定案,由本會監事主席吳和安及副理事長羅吉旺擔任,名單提請本次理監事聯席會追認後,於本會網站公告週知。
辦 法:擬提請本次理監事聯席會追認後,函請銓敘部核派,並於本會網站公告週知。
決 議:
- 依銓敘部函示委員之推派以男、女性各1人為宜,原推派副理事長羅吉旺部分,改由監事王雪芳擔任。
2.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