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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合作,協助辦理年改共同訴訟收件服務(已截止)

?提醒:受理保訓會1月(含)23日後發文之復審決定書

?收件日期:2月21日、23日共兩天

【高雄訊】高雄市長韓國瑜體恤退休公務人員為提起年金改革行政訴訟勞苦奔波,特指示市府人事處協助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辦理參與年金改革共同訴訟收件服務。凡退休公務人員,行政訴訟審理法院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者,可以在2月21日(星期四)及2月23日(星期六)兩天持相關文件,到市府四維行政中心1樓中庭辦理,市府人事處收件後送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彙集。

市府人事處表示,現場有人事處同仁協助填寫相關表件,當天受理完成收件後,將送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辦理第三階段共同訴訟。本次受理對象僅限於保訓會1月23日以後來文寄送複審決定書者,如果退休人員收到保訓會複審決定書的寄送日期在1月23日以前者,必須附上郵件投遞證明,收件日期在1月23日以後者才能受理。

凡是退休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行政訴訟還在提起時效內,且管轄法院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意提出行政訴訟者,請親自攜帶下列文件辦理:(1)身分證、(2)退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含公文+計算表)、(3)保訓會復審決定書(含公文+復審決定書)。前開文件請準備正本1份及影印本各2份,並請攜帶標楷體之印章1枚,於2月21日(星期四)及2月23日(星期六)兩天的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至市府四維行政中心辦理。

人事處指出,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共同訴訟層級包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及大法官會議釋憲,裁判費及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該協會負擔。至於管轄法院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或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者,該協會無法受理。另外,提起行政訴訟,依法應在收到保訓會復審決定書後2個月內提出。因此,凡是收受復審決定書已經超過2個月者,也無法受理。此外,復審決定書末頁的教示條款,必須載明如不服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始可送件。如果是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者,同樣無法受理。請退休前輩特別注意,以免來回奔波又無法辦理。市府對於李來希理事長及協會工作人員對南部退休公務人員的協助,表示感謝。另就市府自行審定退休教育人員退休所得案的行政訴訟,韓市長也支持我們的退休人員希望法院能進行聲請釋憲。

 

新聞稿發布: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網址連結:https://www.kcg.gov.tw/CityNews_Detail1.aspx?n=3A379BB94CA5F12D&sms=36A0BB334ECB4011&ss=E195C8CC38AD25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