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免費共同訴訟第二階段2/20截止】
一.受理對象:收到保訓會1/7起發文寄出復審決定書之公務人員。
*發文日期請看公函左上角,非決定書末頁
(12月份發文者,恕不得參加第二階段,亦不接受第一階段補件,請配合,勿再詢問。建議無法辦理共同訴訟者,自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決定書末頁教示條款載明「如不服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始可送件
(提起訴訟法院若載為台中、高雄之高等行政法院,恕無法受理)
二.收件時間:
◾1/22(二)至1/31(四)
◾2/11(一)至2/20(三)
(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休息)
三.收件地點:台北市青島東路辦公室
其他收件地點及時間如下:
?南部: 請配合以下開放時間前往辦理
(已截止)全國公務人員協會高雄辦公室--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61號14樓(大立百貨公司右邊隔壁第一銀行樓上)
[電話]:07-2212155
平日1/29-2/1晚上19:00~21:00
例假日2/2下午13:00~16:00
過年後2/11-2/15晚上19:00~21:00
最後收件日2/16下午13:00~16:00
請配合以上開放時間前往辦理
(已截止)?桃園市
受理時間:2/14(四)上午9:00~14:00(號碼牌發放至14:00止)
地點:國民黨桃園市黨部(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33號6樓)
(已截止)?台中市
受理時間:2/16(六)上午9:00~中午12:00
地點:台中市政府惠中樓301室(詳情可洽台中市政府人事處,04-22289111轉人事處)
(已截止)?澎湖縣政府協助離島居民收件時間 :2/18(一),詳請請參閱連結:https://www.penghu.gov.tw/personnel/home.jsp?id=104&act=view&dataserno=10801210008&mserno=201201070002
四.注意事項:
*受理期間人潮眾多,以下說明必讀!!
1: 所有文件請自行在住家附近影印(本會不做影印服務,本會附近便利商店業務量大,亦無暇代操作影印機),並按照順序排列整理,勿用訂書針裝訂。
2.公文請按總頁數完整影印,儘量採雙面列印,送件前自行檢查有無上下顛倒、缺頁,不符規定,請務必重印,再送件辦理。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皆印在A4紙同一面,勿裁剪成小張、勿黏貼,影像及身分證字號應清?,不符規定者必須重印。
4.受理期間人力有限,電話無法接聽,請仔細閱讀所有說明事項。
5.本協會位於青島東路與鎮江街口(立法院及喜來登大飯店後方),樓下為7-11,大門入口位於7-11巷子旁之後方,請繞到後方搭電梯進入。
附近捷運站:善導寺(步行5分鐘內)
附近公車站:行政院、成功高中、青島東路林森南路口
五.費用: 免費
**截止收件前,尚未收到復審決定書者,待下次公告再查詢是否為第三階段受理對象。
注意發文日期若為12月份者,須自行附上郵件投遞證明,證明送達日期(註1)為1/7之後始受理(請於收件時,記下掛號郵件號碼,或向郵局查詢),未提供投遞證明者將不受理
發文日期若為1/7以後者,則免附證明
(註1)收件日認定:A.投遞成功日 B.郵件招領通知送達日(視為寄存送達)
攜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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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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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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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1.行政處分書為107年6月份銓敍部或原處分機關寄來的公文,含正式公文+退休所得重新審定計算表
2.復審駁回決定書(非答辯書)為保訓會1/7以後所寄出,復審人為正本收受人
3.同一份公文資料請儘量使用雙面列印,排序整齊或使用迴紋針分成2組裝訂。
4.身分證影本兩份(正反面分開上下印在A4紙張同一面上,勿裁剪、黏貼,一張紙影印一份,共兩張)
5.印章字體需為標楷體,以資辨識
6.資料備齊裝訂好後,本人親自前來簽署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