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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政治敏感案 大法官的釋憲藝術…
不當黨產條例的違憲爭議,從監察院到法官陸續聲請大法官釋憲,面對如此高度政治性的釋憲案,大法官是否受理、會作出什麼樣的解釋,備受關注。
不當黨產條例是否違憲,從立法院討論階段就不斷被質疑,去年監察院更為此聲請釋憲,執政黨行政、立法部門同聲批評,大法官內部對監察院是否有權聲請,同樣停留在討論階段。
學者曾統計,解嚴前,大法官因監察院聲請共做出卅七件解釋,約占戒嚴期間大法官解釋的六分之一,其中多為人民基本權利發聲,解嚴後,大法官釋憲至少有七件是監察院提出,更不用說與最近司法院力推的最高法院組織、人事改革相關的大法官釋字第五三○號解釋,當初聲請釋憲者就是監察院。
監察院大概沒想到,當今的大法官,光是就監察院對不當黨產條例是否有權聲請釋憲,討論了一年多,仍沒有答案。
前陣子,大法官們就在野黨立委對前瞻基礎建設條例聲請釋憲,逐一審視立委「行使職權」而作出不受理決議,引發爭議;如今,大法官再度為監察院與不當黨產條例有無「行使職權」關係苦思未決,最後是否再作出不受理決議,各界只能持續等待。
前大法官楊仁壽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時,曾以「橫看成嶺側成峰」形容大法官解釋,在高度政治爭議性的釋憲案中,大法官最後妥協出的釋憲文,常可見不同立場者有不同解讀,被視為大法官處理敏感釋憲案的「另類政治藝術」。
司法院最近正努力推動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憲法訴訟法等與大法官相關修法,宣稱要讓大法官會議更透明。外界更好奇的是,大法官昨天才作出解釋,確立國營事業具備聲請釋憲的資格,但對立委、監察院的聲請釋憲資格,未來究竟會採什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