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不平等條約,拒當二等公民】新聞稿
【修訂不平等條約,拒當二等公民】新聞稿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新聞連絡人: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顧問、理財規劃師 孫鳳群 0986-683216
政府大小眼,國民年金、勞保年金可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獨欺壓軍公教退休金只能看慣老闆的「恩賜」?
國民年金保險投保的172萬人年金給付調漲,在2月底入帳:勞保局在1月30日即宣布因為民國112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108年成長7.34%,故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4條之1規定進行相同幅度的調整。(見附表1及法規全文)
勞保年金依工商時報2月9日報導,預估今年將有8個年度累計成長率跨越5%門檻,是開辦以來調整最多年份的一次。其中,自109年開始請領年金者,合計達7.48%。遑論勞保自2009年開辦以來已多次緊貼CPI累計成長率調整退休金。因為勞工保險條例第 65-4 條規定:「本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大白話說,就是累計成長率(俗稱通膨指數)漲幾%,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就核實往上調幾%。(見附表2)
反觀,軍公教月退休金調整比率制定一堆條件,最後要看慣老闆高層心情,想給幾%就給%!
違反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83號。目前各職業別,包括軍公教人員,其主管法規內都有月退休金(或老年給付)應定期(每四年)或於CPI累計成長率達到正負百分之五時,應予檢討調整的規定,其理由可參照108年8月23日大法官會議做成之釋字第783號「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給與案」解釋文中所述:「國家自有維持依系爭條例重新審定之退撫給與之財產上價值,不隨時間經過而產生實質減少之義務。……俾符憲法上體系正義之要求。」
政府對攸關國家各級政府運作良窳卻相對少數的軍公教,在退休金調整有諸多不平等之處:
不平等之一:軍公教警消是黑五類二等公民,調整幅度皆不如勞保、國民年金?
108-112年,國民年金調整7.34%;勞保109-112年相關調幅更可達史上最高7.48%。反觀軍公教退休人員,年改後由108年至今,只在111調整了2%。
總統大選投票前十天,因選情緊張,建仁院長突然宣布將調升退休軍公教月退金。選後至今又是「只聞樓梯響」,連媒體都不忍,發文感嘆軍公教永遠是綠營「心裡最弱的一塊」。而且,到底調整幾%也是另一道謎題?
不平等之二:退休教師曾以青春為國貢獻、共體時艱,現今「聖墓騎士」陳建仁院長視我等為二等公民?
公教退休金改革大幅調降退休給付平均約30%(教授砍38%,詳見附件3),且按照當時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結論,加碼第38條第5項,規定退休人員月退金:「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薪之調整重新計算。」所以,111年現職教師加薪4%時,在退休教師反彈下蔡政府才勉強調整2%,相較於現職人員在年改後二次調薪(111年4%、113年4%,累計實質調整8%),就目前已知就相差4倍,對退休教師是嚴重歧視。若政府再無視物價連年上漲,以台灣通膨指數平均2-3%,退休金逐年調降至118年,實質可能只剩原來的50%(年改調降30%+通膨20%)。
不平等之三:教師退休給付調整附帶條件造成不平等待遇
比較上述三種主要社會保險給付調整方式,國保年金、勞保年金均核實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之。國保還貼心規範如果「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反觀,軍公教的月退休金調整比率還需要由「1.軍公教退撫主管機關共同組成專業評估小組,2.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3.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4.最後報請考試院、行政院會同核定公告。」宛如要打怪、闖關、最後再由高層依心情喜怒決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條例第67條第1項)
甚至第67條第2項中還保留調降空間:「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此舉等於讓退休教師給付調整長期處於一種不確定狀態,令人憂心是否當CPI累計成長率達負百分之五,或基金準備率又有所謂破產問題,只要立法院同意就可以按比例進行調降。
政府對待員工軍公教之苛刻問責,退撫儲金繳多領少,讓越來越多優秀青年不再報考公門!
根據考選部統計數據顯示,近十年來報考國家考試人數已從102年的68萬8,452人,急速下降到111年的34萬8,814人,除了政府表面所說的少子化、時代變遷、年輕人價值觀與職業選擇改變等因素外,政府不願公開承認的一個關鍵原因就在於年金改革後,退撫基金的退休給付相較於勞保,在提撥金額與退休給付比率上完全不具優勢(教師公保加退撫基金自繳的錢最高時近7000元,是勞保自繳最高1100元的6倍多),加上退休給付調整的不確定性,政府失信於民,讓年輕人對「鐵飯碗」裹足不前。
本會主張必須對現行退休教師給付調整相關法規與方式進行檢討,才能吸引優秀人才願意進入軍公教體系服務,並給予退休人員長期、穩定與合理的生活保障。
提出下列兩點訴求:
一、修改軍公教月退金調整的法規。軍公教應比照國保、勞保,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全國老年給付應一致需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
二、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2022年及2023年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已超過5%,已達法定啟動調整條件。請行政院貼緊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軍公教退休金。
附件1:(1)國民年金歷年調整幅度(依該段期間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之,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表格出處:衛生福利部https://reurl.cc/lg4Vv6
(2)相關法規:國民年金法第 54-1 條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本法所定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與第四項及第五十三條所定金額,調整為新臺幣三千五百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金額,調整為新臺幣四千七百元;其後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附件2:(1)勞保歷次依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年金金額表
(2)勞保調整金額補充資料:2024年勞保調整,資料出處:工商時報https://reurl.cc/37pDMj
2024.02.09報導,主計總處公布去(2023)年全年CPI達2.5%,依據勞保局資料,預估今年將有8個年度累計成長率跨越5%門檻,包括2009、2010、2013、2014、2015、2019、2020及2021年,這是勞保年金開辦以來調整最多年份的一次。
上述8個年度,若不計算死亡等因素,預估將有超過90萬名勞工在此次調整受惠;一旦公告調整,除了老年年金給付會調整外,其他如失能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及職業保險相關年金給付,皆會一併調整。
8個年度請領勞保年金的勞工,預計最快今年6月的給付將領到兩筆,一筆為原領取金額,另一筆則是依CPI累計成長率調整而增加的金額。其中,2020年累計成長率4.98%,加上去年的2.5%,合計為7.48%,可望成為史上最高調幅。
附件3:(1)年金改革教師少領扣減幅度